早 上女友要去店裡之前把我叫醒。『等等睏睏就讓你帶出去上廁所喔!』女友一邊穿鞋子一邊喊道。
『好~。』我回答,人還躺在床上。
女友出門後大概過了5分鐘,就聽到爪子抓床單的聲音,轉頭過去看到睏睏就在床邊。
『幫我開門阿,自動飼料機已經掉食物出來了。』
『喔好。』
我把被子踢到腳下,搖搖晃晃的走到房間門邊,一打開狗就鑽出去廚房吃飯了。我讓門輕輕靠著沒有關上,再走回床邊坐下,等個兩分鐘後狗就用鼻子自己把門碰開,我才又走到門邊把它確實的關好。
『怎麼不乾脆一直把門開著就好?』狗問。
『因為有在放冷氣阿,妳怎麼不自己關門呢?』
『你又沒教我,而且我突然太能幹女主人會起疑喔!』
我放棄似的搖搖頭,走進浴室刷牙洗臉。要命!怎麼連一隻狗都比我還會說話呢?
帶睏睏去散步回來後,我到廚房想弄杯黑咖啡,發現咖啡機裡的豆子沒了,就從密封罐裡把分裝好的咖啡豆加進去。自己家裡用的咖啡機是全自動型的,就是只要在兩個槽中分別加入飲用水和咖啡豆,然後一根手指頭按下去機器就會喀啦喀啦的磨著豆子、把水加熱,不管是要喝濃縮咖啡或者是美式咖啡都只要一會兒功夫就完成了。
當然一般營業用的咖啡機是大台的半自動機型,必須自己研磨豆子、填壓,然後萃取,依照每個人的習性雖然用的是一樣的機器卻能呈現出不同的風味,這大概就是為什麼大家願意付比一般價格還要高的費用也要去咖啡店買咖啡的原因吧。
『我啊,連泡咖啡的那個人今天心情好不好都喝得出來喔!』有個客人這樣跟我說過,我只是笑笑的聽著。畢竟咖啡對我來說,就只是早上可以提神的飲料而已。如果每次都照這麼講究的步驟去泡咖啡,大概泡到一半頭腦就已經清醒,那喝咖啡也沒有什麼意思了。
在等機器製作咖啡的同時,我到冰箱看看有沒有什麼東西可以充當早餐的,結果只找到水煮蛋。我一邊啜著熱咖啡一邊剝蛋殼,然後在上面灑一點鹽,配著咖啡把冷冰冰的蛋一起送進喉嚨。吃完後看了一下時鐘,才快要10點而已,和艾兒是約下午一點在屏東火車站見面,所以大概還有兩個小時是空白的。我把喝剩一半的咖啡和木吉他拿到客廳,吉他是Epiphone一般尺寸沒有缺角的型號,原木色。之前在家都是彈小型的旅行吉他,但因為那天有件事心情很差就把它砸爛在地板上,這下才知道搖滾樂手為什麼老摔吉他了。
因為摔完後心情就好多了啊!
我慢慢的把六根弦的音調好,在調音的時候狗就從沙發底下鑽出來趴在我旁邊。
『今天只有妳一個觀眾阿。』
『常常都是阿。』
『這倒也是。』我輕輕的刷了一下吉他弦。『不過我不管彈什麼歌,輕快的、抒情的甚至是用電吉他彈很吵的音樂妳好像都會聽到睡著嘛!』
『阿~我又聽不懂你在彈什麼,只是比較起安靜無聲的環境,我喜歡的是時常有一點聲音的空間。特別是你彈那個吉他的時候,好像整間房子都被你給填滿了一樣,覺得很安心,所以才會很放鬆的睡著了嘛。』
『原來如此。』我開始彈著《Black Bird》的前奏,狗把下巴放在兩隻前腳上,用鼻子呼了長長的一口氣。
Blackbird singing in the dead of
night
Take these broken wings and learn
to fly
All your life
You were only waiting for this
moment to arise
…….
Blackbird fly
Into the light of the dark black
night
彈完了《Black Bird》最後一個小節,狗已經把眼睛閉上看起來好像睡著了的樣子。我試著用力刷了一個開放和弦,狗也只有耳朵動了一下,大概動了半公分吧,眼睛沒有要睜開的意思。我繼續彈其他的曲子。彈了Oasisi、Beatles、Nirvana、也彈了黃小禎的《12月的夜》,最後彈了Radiohead的《High and
Dry》。然後我開始彈最近正在練習的《The Girl from Ipanema》,經典的爵士名曲。但因為和弦全部都不是平常所熟悉的,所以在變換左手的位置時頓頓的,並不流暢。也許勉強能聽得出來是伊帕內瑪姑娘這首歌,但就像刮壞了的黑膠唱片一樣聽起來一點也不舒服。
我就這樣一直重複練習了大概有10次以上,和弦的順序總算是記住了,但左手的肌肉已經有點僵硬,手指頭也因為一直按著鋼弦開始痛起來。我把吉他放平在腿上,頭往後仰好像抽菸那樣朝天花般吐了一口氣。再把頭低下來時狗已經醒過來了。
『彈完啦?』狗坐起來伸了個懶腰。
『恩。』我把已經涼掉的咖啡拿起來喝。看了一下時鐘,已經12點5分了!真要命。彈吉他的時候,時間總是過得特別快。
連吉他也來不及放回房間就直接丟在沙發上,我抓起車鑰匙就往門口跑。『妳一個人沒問題吧?』臨走前我轉過頭問睏睏。
『已經很習慣了阿。』
『那真辛苦妳了。』我蹲下來幫鞋帶。
『那你一個人沒問題嗎?』
我想了一下。『大概沒問題。就算有問題也只能硬著頭皮去做了,畢竟這是遲早要發生的。』
『你也辛苦了阿。』狗坐在門前說。
『妳少現學現賣了。』我笑著說。『那我出門囉。』
『我等你回來。』
…我等你回來。
這是所有道別的用詞中我最喜歡的一句。
既不是提醒對方路上小心,也不是說些什麼我會想你那些肉麻的話,而是我會等你回來。感覺一個人如果會對我說這句話,就表示我們的關係一定已經很親密了。雖然平常但卻是一個相當確實的承諾。
我想起和伊森最後一次道別的時候。當時我要從屏東的家出發到高雄找女朋友,伊森跟我說他等等也要去高雄。問他要不要和我騎一台車去,他只回答他再自己坐火車就好。我記得自己當下只有隨便應付一下叫他要回屏東的時候打電話給我,看看需不需要載他,然後就出門了。
結果伊森那天根本也沒去高雄,而是和艾兒約在屏東火車站旁的一間飯店,結束他短短30多年的人生。而我現在正從高雄前往屏東,和艾兒見面,試著釐清在伊森活著的最後一天,到底發生了什麼事?
到底這一切都怎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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